2021年四月,湖南警方破获了一起介绍卖淫案件,将32岁的女子沙某,和她的丈夫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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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某到案后,称是因为过够了农民的苦日子,这才走上了歪路。
据警方通报,沙某不仅卖淫,还通过为卖淫女子介绍客户获取报酬。
为了提高卖淫价格,沙某等人还利用血块模拟处女血。
直到被抓的时候,沙某已经通过此方式获利七十多万。
最终,沙某被法院以介绍卖淫罪、诈骗罪等多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罚金一百四十多万。
沙某等人的落网,还要从湖南丁某的一场网恋开始说起。
2018年5月,丁某从网络上结识了一个女孩儿唐某。
唐某自称是湖南某学校的大学生,还找机会拿学生证和在学校上课的照片给丁某看。
丁某看到唐某的学生证以后,就对她的身份深信不疑,更是在后期的交往中很快陷入了爱河。
起初,两人只是网上聊天交往,但自从确定了恋爱关系,丁某就总想着跟唐某见上一面,相处一段时间,看两人是否真的合适。
对于丁某见面的要求,唐某并没有拒绝,并在5月底就跟丁某在长沙见面了。
两人见面以后,当晚就发生了关系。
为了取得丁某的信任,唐某用血块冒充“处女血”,并说自己是第一次跟人发生关系。
丁某对此深信不疑,自此无法自拔。
此后,唐某多次以交学费、考驾照、生活费、家庭债务等理由找丁某要钱,丁某也都没有拒绝,前前后后给了唐某十几万。
此外,丁某还经常送一些礼物给唐某,其中就包含有手机、电脑、女包等价值不菲的物品,合计价值也有了好几万。
但随着送出去的钱越来越多,唐某却对丁某越来越冷淡。
特别是最后一次,唐某再次向丁某要钱,丁某拒绝了,随后唐某竟然直接删除了丁某的联系方式。
花了十几万最后却什么都没落下,丁某越想越生气。
气不过的丁某直接来到了唐某所在的学校,却被学校告知“查无此人”。
到了这个时候,丁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于是,丁某当天就到当地报警,称遇到了诈骗,随后将被骗取的财物等信息统计好交给了警方。
再说这个唐某,她本来就不是什么大学生,而是湖南某地的一个卖淫女。
2018年4月初,唐某通过一些途径认识了沙某和她的老公。
当沙某得知唐某是通过卖淫赚取收入的,就提出合作,帮助唐某介绍客人,但赚到的钱要六四分。
唐某同意了此事,随后就将自己的照片等信息交给沙某。
沙某拿着唐某的照片等物,在各个相亲网站上注册会员,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寻找诈骗目标。
同时,沙某还通过网络散播信息,同样以大学生的身份为唐某招揽客人。
仅仅一个月,几人就用这种方式赚取了好几万元。
这让沙某尝到了甜头,于是,沙某跟唐某商量着怎么能多赚钱。
突然,唐某的一句话提醒了沙某。
唐某说:“我现在要还是个小姑娘就好了,第一次怎么说也卖个好几倍。”
听闻此言,沙某立刻想到一个计划,就是让唐某用血块假装“处女”。
说干就干,两人通过网络查询了“怎么使用血块伪装处女”,并展开了尝试。
发现可行后,两人非常高兴,当即决定以后用“处女大学生”的噱头高价招揽客人。
很快,沙某就为唐某找来了客人,并提前准备好血块,在事后染红传单,让客人觉得唐某是第一次。
计划的初步实施非常完美,客人没有察觉到一点不对劲。
此后,沙某也在别的卖淫女身上用了这个方法,可以说是赚的盆满钵满。
但仅仅针对网上招嫖的收益仍让沙某感到不满足。
于是,她又利用几个卖淫女的身份信息,在各个相亲平台注册会员,想通过网络诈骗的方式赚取收益。
这才有了上面所说的丁某受骗报警。
丁某报警后,警方迅速根据相关线索展开调查,很快就确定了唐某的身份,以及唐某背后的沙某等人。
事发后,沙某主动投案,并如实向警方供述了以上的罪行。
据沙某说,她本来跟丈夫在家务农,但长久以来的劳作,也没能让家里富裕起来,于是慢慢地,夫妻俩就动起了歪脑筋,想寻别的路子致富。
起初,夫妻俩打听到种植三红梨可以赚钱。
于是在多方准备后,两人拿出了所有的积蓄,承包了一片果园,准备大展手脚。
很快,土地包下来了,梨树也种上了,两人还在当地租了一些不能出门务工的人照看。
但很快,问题就出现了。
夫妻俩种植的是梨树,要五年以后才能结果,这也就意味着他们要为了维护梨园持续支出,直到五年以后才能有收入。
但还是那个问题,作为两个农民,又怎么能有那么多积蓄维持梨园的运转呢?
先不说他们的种植经验几乎为零,哪怕是经验再丰富,也不可能代替了四季轮回,让梨树开花结果吧!
没过多久,夫妻俩的种植梦就破碎了,还因此背上了债务。
但毕竟是做了一段时间老板,夫妻俩再也不愿重回地里,踏踏实实地劳作。
于是,为了躲避债务,两人一起外出,说是外出务农,却始终没有去工作,欠别人的钱也始终无法归还。
就这样过了很长时间,夫妻俩终于把歪脑筋放在了卖淫女的身上。
沙某说,男人大多都好色,所以帮卖淫女介绍客人并不难,难的是没人敢做,毕竟是违法的。
但当人被逼到绝境,连饭都吃不起了,身后还有一帮人追着要债,那她就什么都不怕了。
沙某说的人想必就是自己,当他们不愿再做农民,又不想踏踏实实工作的时候,终于还是走上了弯路。
2019年11月6日,沙某被警方拘留。
同年12月13日,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将沙某正式逮捕,没多久,法院就对沙某进行了宣判。
根据法院的判决书显示,2018年4月至2019年8月期间,沙某等人通过介绍他人卖淫非法获利大约七十万元。
案发后,沙某的丈夫主动退回赃款三十万,并赔偿了丁某的损失获取了丁某的谅解。
同时经过调查,法院认定沙某为此案的主犯,在这起犯罪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随后更是对沙某的几条罪行予以公示如下:
介绍他人卖淫非法获利五万元以上,情节严重,构成了介绍卖淫罪;
采用诈骗的手段骗取他人财产,且数额巨大,构成了诈骗罪。
按照法律要求,沙某身犯数罪,理应严处。
但考虑到事发后沙某主动自首,并如实交代犯罪经过,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了谅解,法院决定酌情减轻处罚。
最后,法院判处沙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四十万元,同时追回沙某非法所得的七十万元。
至此,此案终结。
其实从这里不难看出,沙某以及她的丈夫根本无力承担这一百多万的罚款。
至于这需要追回的七十万非法所得,除去沙某丈夫还钱的三十多万,估计也没剩多少了。
这些总共陪算下来,沙某夫妻倒欠法院两百万左右。
如果沙某出狱后无法偿还这笔钱,法院又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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