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等,偃师农商行被罚81万元
(资料图)
【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8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日前对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警告,并处罚款81万元,同时对一名责任人处罚款1.1万元。
经查,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2.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
3.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4.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
5.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6.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7.违反金融消费者投诉管理规定。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对该行处罚款81万元;夏萌时任该行运营服务部总经理,对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1.1万元。
实习编辑:李文玉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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